简介
就业报到证是《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的简称,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
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后推)。
7、《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的资料。
8、《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派遣原则
《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准确确定《就业报到》的受理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生源地为本省的毕业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择业的,可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并在其《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本人申请回生源州自主择业”。
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如果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将办理《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
所以大家注意一般情况下无论有没有签就业协议(四联单)都是有就业报到证的。(有些城市例如上海本地生源在本地读大学,毕业后选择出国读硕的没有报到证,但是外地生源还是有报到证的)
办理要求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 )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说明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只有列人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很多大中专毕业生不把报到证当回事,认为就是一张“介绍信”,殊不知,报到证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其作用有: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4、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5、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
6、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7、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8、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报到证如何改派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行落户手续。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